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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惇落职制元符三年七月丙戌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四六、《宋大诏令集》卷二一○
敕:中宪之任,肃正纪纲。
纠缪绳愆,时惟称职。
傥怀阿附,诬陷忠良,国有典刑,罪焉可逭?
朝奉大夫宝文阁待制、知潭州安惇,自更器使,碌碌苟容。
被遇先朝,俾司邦法,不思尽节,期报异恩,遽兴罗织之文,荐构󲦤绅之祸。
言官得罪,旧无禁约,尔连章穷罪,逮捕无辜,凡所经由,复加推究。
若非大沛,枉滥滋多。
惨刻若斯,实骇闻听!
夫亲戚故旧,急难相赒,人之常理,曾是弗顾,肆尔奸心。
朕虽含容,众不尔贷,特褫近职,尚仍旧藩。
益自省循,服我宽典。
可。
安惇同知枢密院事崇宁二年四月戊寅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三、《宋宰辅编年录》卷一一
朕惟机政之地,宥密是司。
非谋猷克壮,不足以倚毗;
非议论所归,不足以图任。
灼知滋久,褒陟为宜。
具官安惇学博才高,出膺世用。
践更要剧,休有显称。
曩罹险难,益光确操。
进掌武部,协济典常。
弥简朕心,兼采舆诵,庶获岩廊之议,擢陪机轴之司。
畴锡穹阶,并昭异数。
尔其迪虑深远,益谋疆圉之敉宁;
秉心宣通,思竭股肱之佐佑。
往祗厥服,毋替朕恩。
安惇秀才失解西归1070年 北宋 · 苏轼
 押支韵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
他年名宦恐不免,今日栖迟那可追。
我昔家居断还往,著书不暇窥园葵。
朅来东游慕人爵,弃去旧学从儿嬉。
狂谋谬算百不遂,惟有霜鬓来如期。
故山松柏皆手种,行且拱矣归何时。
万事早知皆有命,十年浪走宁非痴。
与君未可较得失,临别惟有长嗟咨。
再乞黜安惇元符三年四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五、陈了翁年谱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邹浩尽忠之言以爱君忧国为心,先帝一时之怒无终绝言者之意。
风宪,理当助,默而坐视,愧责已多,况如前日之所为者乎!
极天下公议所非以为国是,极人臣不改之孝以为善述,昔以误朝,今以非上,原情定罪,安可已乎!
伏望检会前奏,早赐施行。
论改正诉理事乞正看详官蹇序辰安惇典刑奏状元符三年六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七、《宋史》卷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闻周公作《立政》,戒成王曰:「其勿误于庶狱庶慎」。
盖虽成周之盛时,亦以误狱为戒。
神考熙宁诏曰:「狱讼非其情欤」?
盖恐天下治狱之吏有饰辞鍜鍊之失也。
周公之于庶狱戒其有误,神考之于狱讼虑失其情,先圣后圣,岂异意哉!
臣伏见元符三年六月十八日敕看详诉理所:「改正过元祐诉理之人,依元符元年六月二十五日指挥外,其后来接续奏降指挥更不施行。
其已施行者并依今来指挥」。
除言语不顺别作一项外,蒙改正者七百馀人,其所洗涤可谓众矣。
无罪者既蒙洗涤,则看详之官如蹇序辰、安者安可以不加罪乎?
谨按奏曰:「凡得罪于元丰之间者,若特出睿断以劝沮天下,则人臣不当辄为理雪。
或经有司勘断,必是情法相当,上下方敢施行,未审当时有司如何理雪」。
臣窃谓鞠狱断罪而使情法相当,若非皋陶作士,不能如是。
周公之戒其有误,神考之虑其非情者,正恐情法不能相当故也。
今曰有司勘断必是情法相当,如此,则是元丰之时九州内外为有司者皆皋陶也,其为谄诳,不亦甚乎?
且元符有司即元丰有司也,去年邹浩之狱,在京及新州所连逮者凡数百人。
按法定罪,则为厚诬君父,其党为同恶相济;
若言其情,则为尽忠于朝,其党为厚于亲戚朋友。
其情如此,而用法如彼,可以谓之相当乎?
安惇官为执法,职在献替,尚且率其僚属共为诬谄,而乃谓元丰有司所勘断者能使人人情法相当,此可以欺天下乎?
又如司马光宣训之语,究治刘挚等事,或缘凶悖之意或以奸逆之谋,按法定罪,则几至赤族;
若论其情,则尽出诬罔。
然则元符大臣致人以罪,情法相违尚乃如此,而谓元丰有司能使情法相当,孰敢以为然乎?
如曰出于睿断以示劝沮,臣下不当辄为理雪,以理观之,亦未然也。
臣请以近事明之。
熙宁元丰旧例,开封府公事或情轻法重,或情重法轻,则贴例取旨,或封入请宝,临时轻重,皆出睿断。
自元祐以来,知开封府臣僚请改旧法,不复贴例,喜怒任情,高下其手。
请宝得旨之事虽经睿断,而故失出入实由开封
如此之类,若复申明改正,又何累圣人之劝沮乎?
又有司所勘公事,依例差官录问,有国以来未之改也。
绍圣四年正月以后,开封府所勘公事,一面画旨,直行奏断,更不录问。
衔冤之人或有枉横,既无覆审,何由自达?
虽缘本府取旨,事经睿断,而请不录问者实由有司。
如此之类,若复申明改正,又何累圣人之劝沮乎?
先帝知其然也,于是改此二法,请宝公事依旧贴例,而直行奏断者依旧录问。
自此而后,开封不敢越例而有请,罪人得因审覆而自诉。
方此二法未改之时,开封公事勘断有失,孰敢以为睿断之误乎?
盖人主变通之道,无所胶执,事有未便,改之而已。
昔虽未改,今亦当改。
此乃今昔相成之道,前作后述之理。
是以复行审问,再行贴例,则是哲宗之所自改也;
召还邹浩,叙复、挚,则是先朝之所欲改,而今日之所当述也。
善继祖宗之绪,共述一家之美,亦何先后彼此之间乎?
以今视昔,则元丰应世之事,或因或改,皆圣人之迹耳。
迹不可泥,何独有司勘断之事而必欲保其无误哉?
为此说者,不过欲赞誉元丰,而自以为尽忠于神考耳。
神考盛德大业,高厚如天地,光明如日月,非凡愚讥赞所能加损;
况其所赞誉者元丰有司而已,岂不陋哉!
《传》曰「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武王之孝也;
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孟庄子之孝也。
若以孟庄子为法则,是元丰之事皆不可改,非特诉理而已。
若以武王善述为心,而不泥圣人已陈之迹,则改正看详诉理之事可谓合于公议矣。
蹇序辰、安受大臣讽谕,意有所在,因谓诉理之事形迹先朝,必须如此施行,方名继述之义,遂使朝廷纷纷之事不已。
考之公议,合正典刑,伏望圣慈,特示威断。
奉议郎安惇夔州路转运判官 北宋 · 刘攽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九一、《彭城集》卷二二
奉使指,往莅左蜀,未及报政,以忧解去。
既毕祥琴,复还仕版,粤假传车之任,伫俟将明之最。
古贤叱驭,求为忠臣,尔勉之矣。
书与墨工张处厚 北宋 · 邹浩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四○、《道乡集》卷三二
予用张处厚墨久矣,而未之识。
一旦处厚踵予门,问其家世,则谷之子,遇之孙也。
昔奚氏以墨显于江南,而遇妙得其法。
处厚,益恐坠其家声,不汲汲于利售,尤为可尚云。
安惇周之道同勘李奇擅收敕榜事诏绍圣四年十月壬午 北宋 · 宋哲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五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九二
吏部侍郎安惇、刑部侍郎周之道,同勘开封府见勘御史台知班李奇擅收敕榜,及取合干官吏,具案以闻。
安惇乞朝廷差官将元祐中诉理所一宗公案看详答诏元符元年六月壬寅 北宋 · 宋哲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五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九九
蹇序辰、安看详。
内元状陈述及诉理所看详语言于先朝不顺者,其职位姓名别具以闻。
安惇向宗良特罚金诏元符二年十二月甲寅 北宋 · 宋哲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六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一九
辽国贺兴龙节人使于相国寺集禧观拈香,不依旧例,重行立,其馆伴使副安惇、向宗良不合依随,各特罚金三十斤。